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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内市场商户与省外浙商市场商户浙货销售合作签约
2014-11-20 11:29:14   浙商市场协会

921省内外浙商市场代表省内外市场签约仪式在海宁皮革城会展中心举行。

省内市场由海宁中国皮革城、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杭州意法服饰城、杭州四季青服装大市场、杭州杭派精品服装市场、杭州中国丝绸城、杭州江南丝绸城、桐乡濮院羊毛衫市场、浙江织里童装市场、浙江大唐轻纺袜业城、嵊州中国领带城与省外市场金田阳光投资集团、中旭集团、即墨国际商贸城、五洲小商品城馆、苏州港龙家坊城、成都国际商贸城、中国(海安)义乌商贸城、上海金山香港城、鸡西义乌商贸城、淮安义乌商贸城、浙商国际商贸博览城、辽宁盘锦义乌商贸城、常熟皮革城双方就进一步合作对接进行签约。

签约详细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扩大浙江产品流通渠道,拓展双方浙商市场发展空间,建立一个固定、长期和增效的浙江产品供销链,根据浙江省政府提出的加快推进浙江省商品市场与省外浙商商品市场对接的要求,经浙江省商品市场(甲方)与省外浙商市场(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现共同签署以下合作协议:

一、本着互惠互利、共存共赢的基本原则,实现双方市场的相互对接和良好发展。

二、甲方与乙方建立长期对接合作关系,甲方将市场内的浙江企业和浙江产品作为乙方市场内商户的采购基地,形成固定的浙货外销供应链。

三、甲方也可以采取建立浙货配送中心的形式或品牌输出、品牌连锁等多种形式与乙方进行对接,拓展浙江产品销售渠道和双方市场发展空间。

四、乙方对甲方或其组织的品牌商家(厂家),应给予入驻、经营等优先和优惠条件,并优先享受市场需求商品的信息,同时优先从甲方市场内的品牌商户进货。

五、乙方可以通过举办会展、博览会、建立网络市场等方式,引进甲方企业和商户参与,扩大浙江产品影响和销售渠道。

六、双方可以通过组织招商推介活动,全面推介各自的信息资源优势、区位特点和经济发展情况,鼓励引导本市场经营户到对方市场考察需求、进行可行性研究,并为对方投资者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

七、双方市场可以在提供专业运营或管理团队,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相互对接。

八、双方不定期组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加强省内外市场间的合作交流,互相学习双方先进市场管理模式和市场管理经验,共同提高管理者和经营者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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