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当前小微企业资源要素对接不充分、政策扶持精准度不高,小微企业获得感不强等小微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浙江省工商局作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的牵头部门,直面问题,统筹谋划,在2016年开年在即出台十项举措,以新招、实招发扬“店小二”精神,并将尽快推动举措的落实落地,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助力成长。十项举措具体包括:
(一)支持小微企业工位号注册。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通过集群注册、商务秘书公司等改革措施,在特色小镇、科技孵化园区、众创空间、创业园(基地)、楼宇产业园、文化产业园等区域内的创客,可按工位号登记注册。
(二)放宽小微企业经营范围。对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允许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参照行业习惯或专业文献核准登记。
(三)推行创客创业全程帮办。根据特色小镇、众创空间等区域内的小微企业以及创客的创业创新需求,列出服务菜单,供创客自主选择,并为创客创业提供包括工商注册登记、商标注册培育、信用指导等方面的帮办服务。
(四)开辟小微品牌培育直通车。在特色小镇、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科技园区等小微企业集聚的区域,建立品牌指导站和品牌培育库,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加强跟踪指导。对七大万亿产业、文创产业和黄酒、丝绸、茶叶等历史经典产业的小微企业,给予省著名商标认定政策倾斜。
(五)启动市场小微电商行动计划。加快实体市场与网络市场融合发展,通过对接互联网公共平台、自建网络平台、组织网络培训等方式,拓展实体市场内小微企业的网上销售渠道,推动传统市场转型升级。
(六)实施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强化对小微企业商标权、字号权和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的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特色小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设立护密维权指导站或联系点。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制订示范文本,重点指导科技型小微企业,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水平。加大对侵犯小微企业商业秘密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七)组织万家百场小微企业培训。发挥“双对接”活动中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中关村以及国内外产业并购团队等机构的合作优势,并组织专家,为10000家小微企业开展百场有关现代技术、现代金融、财务管理、经营管理、法律咨询、创意设计、创业辅导等方面的培训。
(八)组织小微企业专业服务套餐。深化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律师协会、省期货行业协会、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的合作。对“个转企”等初创型企业,开展代理建账建证、代理记账、代理年度报告申报等对接服务;对1000家在新三板和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对接专业审计、鉴证和评估服务;对1000家科技型小微企业,对接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法律服务;对产业集群内的小微企业,对接锁定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等服务。
(九)深化小个专非公党建。充分发挥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两新工委副书记单位的职责,引导非公经济党组织和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争创诚信示范活动,加强网商等新业态的党建工作,强化以党建促发展。
(十)发布小微企业成长指数。建立小微企业动态培育样本和监测体系,对小微企业实行动态跟踪。每半年发布小微企业成长指数,全面客观反映全省及各地小微企业的成长环境、发展趋势、生存与发展能力、创新与竞争能力及其社会贡献等方面情况,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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