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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茶产业传承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6-03-10 11:00:26   浙江省政府网站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促进茶业提质增效、茶农持续增收,进一步弘扬茶文化,根据省政府加快发展历史经典产业的有关决策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浙江茶产业传承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高效生态、特色精品”为目标,发挥我省茶产业资源与传统优势,顺应市场需求,强化政策引导、科技支撑、主体培育、品牌引领和文化促进,深入实施良种化、标准化、品牌化战略,着力推进“机器换人”“电商换市”、精深加工和全产业链建设,加快构建茶产业、茶生态、茶经济、茶旅游和茶文化有机融合、协调发展的现代茶产业体系。到2020年,全省茶园面积稳定在300万亩左右,建成生态化标准茶园50万亩、标准化名茶厂500家,推广机采茶园100万亩以上;整合做强35个茶叶区域公共品牌,其中龙井茶产值占比提高到40%;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基本实现加工清洁化和病虫害绿色防控;建设10个茶叶全产业链发展示范县和一批茶业强镇;培育形成年销售额亿元以上茶叶龙头企业50家;引导建设一批创意独特的茶馆、茶庄、茶博园与茶主题公园,茶一二三产产值分别达到200亿元、300亿元和500亿元,全力打造世界绿茶生产、贸易、文化交流、教育科研、休闲养生中心,推动我省由传统茶业大省向现代茶业强省转变。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培育茶叶主导品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和“一个公共品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标准体系、多个经营主体和产品”的思路,大力推进山川地理相近、人文历史相通的茶品牌整合和塑造,加快建立健全品牌运行管理制度,做大做强龙井茶等若干个规模较大的公共品牌。进一步提升龙井茶加工机械化、产业规模化、产品标准化水平,夯实龙井茶产业基础;建立龙井茶产区统一产品标准应用和管控机制,开展龙井茶感官质量与证明商标使用专项监测,建立浙江省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网络服务平台,提升龙井茶品牌管理能力;推进龙井茶证明商标规范使用,依法有序拓展龙井茶地理标志保护区域,加大打假维权力度,强化执法检查,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冒龙井茶、恶意侵犯龙井茶证明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引导支持资本型重点企业参与打造龙井茶品牌。力争到2020年,龙井茶品牌形象大幅提升,龙井茶产值达到80亿元。同时,积极引导丽水香茶、安吉白茶、温州早茶、浙西龙顶等区域性品牌整合或建立品牌联盟。通过继续举办茶博会、在全国性主流媒体开展公益宣传等途径,加大品牌推广力度,扩大品牌影响力。

(二)加快推进茶叶全产业链建设。支持茶叶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重组及合资合作等方式整合中小茶叶企业,扩大规模,增强竞争力,并引导其与茶叶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联合,加快推进产业整合集聚,完善产业链。支持龙头企业应用现代加工技术,提取茶叶功能成分并加工成饮料、食品、保健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日化用品等终端产品,发展茶叶精深加工,着力占据产业链制高点,提高茶叶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茶产业与文化、旅游等产业的融合,构建主体功能互补、利益联结紧密、产业链条贯通的现代新型产业体系。到2020年,全省培育10家产值上亿元的茶叶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年综合利用原料茶10万吨,夏秋茶资源利用率比2015年提高20%以上。

(三)加快建设茶业强镇。按照建设“茶叶生产示范区、文创艺术集聚区、养生健身度假区、茶园风光观赏区、茶叶交易集散区、茶文化体验区、茶乡民俗体验区、户外运动休闲区”的目标,积极推进西湖龙坞茶镇建设。大力推进茶产业与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总部经济与品牌会展融合发展,通过集聚名茶产业、人文历史、休闲度假、观光体验、健康养生、文化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等资源,在全省茶叶主产区,引导建设一批茶庄园、茶博园、茶主题公园。到2020年,全省建成20个左右茶业特色强镇。

(四)加大茶叶科研开发力度。完善茶叶全产业链科研开发体系,加强茶树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发掘利用工作,选育和推广高抗、优质、特色茶树新品种,研发推广先进适用、节本高效、绿色环保的茶叶生产技术,加快茶叶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和精深加工终端产品市场化推广,提高茶叶附加值。加强对茶产业的信息化改造,主动对接国家“互联网+”战略。

(五)推进茶叶生产“机器换人”和质量建设。加强茶园基础设施以及集雨喷灌、防霜冻、防病虫害等设施建设,增强茶产业抗灾减灾能力。围绕全程机械化的目标,以茶叶机采机制为重点,研究推广先进适用茶机,开展茶园耕作、培管机械、采摘等农机与农艺结合模式融合试验示范推广。按照现代化、规模化、清洁化、连续化的要求,支持省级标准化名茶厂创建,推进茶叶加工现代化改造,提升名优茶加工水平和生产能力。按照国家标准茶园建设规范,支持标准茶园建设。全面推行茶叶标准化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六)积极实施文化兴茶。深入发掘和传承浙江茶文化,加强茶文化和茶知识的宣传普及,深入推进茶和茶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支持开展公益性茶事活动,大力倡导“茶为国饮、科学饮茶、健康消费”理念。加强茶艺技能类学校与师资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国际茶艺交流与技能竞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茶文化活动,充分借助海外浙商、孔子学院等渠道优势,推动浙江绿茶与茶文化走向世界。

(七)着力构建茶叶现代营销体系。提升发展区域性茶叶市场,加强中国茶叶拍卖交易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推进茶叶拍卖交易,积极构建全国绿茶价格指数体系,增强市场话语权。加快组建浙江绿茶出口联盟,扶持茶叶出口龙头企业抱团实施优势名牌走出去战略,支持出口企业到境外开展品牌推介活动,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提高浙江茶业市场覆盖面与占有率。重点鼓励新型茶业商业模式创新与设计,实施线上线下结合,促进茶叶电子商务规范发展,加快实现实体店功能转型。支持开设品牌专卖店、连锁营销、电子商务和现代茶馆茶楼等经营网点,提升营销设施设备,加强品牌推广,逐步构建浙江茶叶现代营销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推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将促进茶产业传承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农业厅要牵头做好茶产业传承发展工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推进茶叶政策性保险;省财政厅要在整合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加大扶持力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对茶产品进入食品药品领域给予支持;省科技厅要加大茶产业科研开发力度;省质监局要推动龙井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管理;省工商局要加大龙井茶等优势品牌保护、管理;省供销社要依托市场流通优势,积极参与茶叶全产业链建设;浙江检验检疫局要加强茶叶出口预警、出口茶生产基地备案、出口茶质量管控及浙江绿茶品牌国际推广等支持力度;省经信委与省商务厅要加大浙江绿茶国际推广与国际窗口建设支持力度;省国土资源厅要对茶产业设施用地给予支持;省发改委、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等单位根据相应职能积极配合,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协同推进茶产业做大做强。各地要结合实际,配套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制定提升计划,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督促检查、指导服务,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和科技支撑。支持高等院校加强茶叶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完善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鼓励建立校企联合办学、合作培训、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等长效机制,培养一批茶叶专业人才。加强茶产业管理与科技推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省茶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三农六方”产学研合作等平台作用,推进茶产业技术的自主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强化科技支撑。

(三)加大政策扶持。省财政将符合现行政策框架的茶产业提升和全产业链建设的有关环节和内容纳入扶持范围,予以积极支持;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省农业发展投资基金支持茶产业发展。有关市、县(市、区)要积极筹集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全力促进茶产业传承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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