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理论探讨 > 关于辖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软件建设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的探讨
关于辖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软件建设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的探讨
2015-05-18 09:03:36   余姚市市场协会

集镇农贸市场是当地居民“菜篮子”供应的主渠道,直接关系到民生的改善,关系到集镇文明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就姚东三镇自20119月开始启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以来,从改造提升进展现状入手,重点分析其软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探索加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软件建设的有效方法和措施。

一、辖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基本情况

3年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硬件和软件建设方面的具体目标;随后,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宁波市菜市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余姚市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余姚市菜市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目前,丈亭工商所辖区已经有丈亭镇和三七市镇祝家渡村2个农贸市场落实了改造提升工作,期间,丈亭镇农贸市场于2012年被评为“浙江省示范菜市场”;另有三七市镇、河姆渡镇江中、罗江村3个农贸市场正在改造提升筹划实施中。改造提升工作列入各级政府考核,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赞赏。

二、农贸市场软件改造提升基本要求。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涉及的部门多、投入的资金量大,主要有硬件和软件建设两大块内容。在推进软件改造升级工作中,以“价公示、可追溯、联成网”为基本要求,需要建立农贸市场信息公告系统,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及时公布农副产品供应、价格、检测结果等公共服务信息;建立交易追溯系统,对上市农副产品实行全程追溯管理,逐步实现农副产品的全索证、全备案;建立联网监测系统,对农贸市场主要农副产品供应、价格和食品安全进行监测并实现监测信息的区域联网共享。对进行示范类和提升类改造的农贸市场,实现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的“五统一”。

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软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履职方面存在不足。

笔者了解到,辖区8个初具规模的农贸市场,普遍存在《市场登记证》超过有效期现象。因历史等种种原因,目前,只有丈亭镇农贸市场办理了《市场登记证》,而其中的《消防许可证》可以称呼“半张证”(该市场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消防许可证》仅登记550平方米)。其余7个农贸市场均因未取得《消防许可证》,不能变更《市场登记证》营业日期。至今,市政府已2次召开协调会,与会人员由公安、商贸、工商和农贸市场负责人参加,商量讨论形成全市农贸市场如何办理《消防许可证》的会议纪要,时至今日,均无结果。还有,农贸市场监管软件存在重复设置现象。丈亭镇农贸市场已经安装了工商部门的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并投入使用,不久后,商贸部门又下发了1只内容大致相同的监管软件,给农贸市场带来了管理压力,造成重复劳动,浪费人力物力。

(二)、经营者索证供票不规范。

相对而言,农贸市场经营户的文化程度偏低、素质不高,缺乏现代经营理念,只考虑到自身当前利益,“只认钞票不认其它证票”的想法比较普遍,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认为索证索票是多余之举。经常以上家庙弄农批市场批发商不供票和本人生意忙为借口拖延索证供票;另外,副食品经营者发票上交农贸市场管理方以后,经营者因手中无发票可查阅,容易记错食品到期时间,不便对临保或过期食品管理。

(三)、农贸市场检测设施不足。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要求配备食品卫生检测等设施;从事蔬菜、水果交易的市场要求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验设施设备;从事水产品交易的市场要求配备检测甲醛等化学物品的快速检测设备。到现在,只有三七市镇和丈亭2个农贸市场配备了农残检测设施,而非农残检测设施和检测人员都没有配备。究其原因,除农贸市场举办者思想未引起重视外,管理经费欠缺、检测人员难选是主要因素。

(四)、农贸市场协管员队伍建设投入不足。

辖区8个农贸市场除2个属于政府和企业资产,其余6个全部为集体村办村管,农贸市场协管员队伍建设中,绝大多数协管员为当地村民,文化程度都在高中以下,少数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管理业务不熟悉的情况,直接影响了农贸市场的正常管理。自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开展以来,农贸市场方面的各项制度制定下发了很多,但落实效果不明显。在协管员队伍培训方面,农贸市场开办者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市场管理人员的培训不多,重视不够;曾参加过有关部门管理培训学习市场协管员,寥寥无几。农贸市场除支付协管员队伍工资、福利之外,用于队伍建设的经费支出微乎其微。

四、  加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软件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部门协作,无缝对接,形成监管合力。探索建立农贸市场秩序管理“部门-市场”协作机制,市场管理方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好市场及市场有效范围内的秩序管理维护工作,工商部门予以指导;城建部门根据职能做好市场周边道路两旁的占道清理工作;交警部门做好相关道路的车辆疏通、违章停车抄告等工作。各单位之间协商建立完善的协作机制,保证清理工作的时效性、持续性,使得影响市场内外秩序的行为难以落脚立足,同时,每周或每月组织召开相关工作协调会议,通报期间的工作,查找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在今后的工作予以重点关注。

(二)、统一管理,各司其职,突出公益市场。农贸市场公共服务的重要属性,使其本质上已经带有社会公益性特色,在现有市场举办主体多样性的前提下,应建议政府加大对农贸市场的经济补贴,探索统一规范化管理模式,交由专门的市场服务单位管理,突出公益性市场定位。一是属于政府资产的农贸市场,由政府出面协调,由专门市场服务机构接收管理权,统一管理;二是以农贸市场经营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每年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要求严格按照统一管理规定运营,政府设立考核组,每月进行考核验收及接受群众投诉,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去除当年相关补贴并予以处罚;三是对非主营业务的农贸市场举办者,每年给予适当的利润补贴,签订代管协议,由市场服务单位管理。

(三)、宣传典型,更新系统,落实索证索票。

首先,要向经营者阐明索证索票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的法律条款内容,大家必须无条件执行,没有讨价还价余地;不失时机宣传我市有关索证索票方面的正反典型,提高经营者索证索票的自觉性。其次,要加强农贸市场索证索票工作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严监管。第三,要不断完善溯源系统,督促经营者早日配备 “追溯秤”。市民在买菜过秤后电子打码秤会自动打印一张小票,上面详细记载着商品名称、重量、价格以及摊位号码,这张小票通过市场触摸屏还能查到上游的商家。不安全食品一旦出现,能够及时和最大程度追回,实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可控化。

(四)、以人为本,建章立制,加强队伍建设。

首先,要设置科学的规章制度。建议参照杭州、丽水等地做法,研究出台《余姚市农贸市场协管员队伍三定方案》,对协管员队伍的性质、工作职责、素质要求、人员进出等事项有明确的界定,便于农贸市场举办者参照执行。其次,要合理安排经费保障。监管部门要制定农贸市场协管员队伍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开展业务指导、组织培训发证等。各农贸市场应纠正“收入减去人头费维护费全额上交”的历年做法,从每年的摊位招标收入中,挤出11.5%的经费,保障农贸市场协管员队伍业务培训经费支出。第三,建议以全市农贸市场分会为单位,组织开展农贸市场文化活动,增强协管员队伍的集体归属感和工作认同感,不断提高农贸市场协管员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