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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花样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瓶颈及对策建议
2015-06-23 09:31:31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管局

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越来越被政府和企业所重视。以花样版权为主要内容的智力成果作为纺织品专业市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基本资源,支撑着市场的繁荣和长远发展。作为全球最大的纺织品集散地——中国轻纺城,一直以来,花样剽窃、恶意仿冒而导致的无序竞争,使许多企业推出新产品后,甚至不敢在展厅公开展出,严重挫伤了企业研发投入、创新花样的积极性,冲击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阻碍了柯桥区纺织产业的做大做强。

一、中国轻纺城花样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20088月,柯桥区(原绍兴县)密集出台全国专业市场首个系统性知识产权保护文件《中国轻纺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和首个纺织品花样版权登记保护规范性文件《中国轻纺城花样登记保护办法》,并成立了中国轻纺城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办公室和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中心,随后,又破格设立浙江省专业市场第一个仲裁调解中心——中国轻纺城纺织品仲裁调解中心,柯桥区(原绍兴县)法院也首设知识产权保护庭,大胆整合工商、版权、司法、仲裁、行业等多方资源,逐步建立了“登记保护为基础-工商保护为主导-司法裁判为保障-行业自律为补充”的“四位一体”保护体系。由此,花样盗版、竞争无序的混乱局面迅速得到扭转。

08年以来五年多时间,该区受理花样登记27803件,是此前8年登记数的30.1倍;查处纺织品花样版权侵权案件57起,调解、仲裁版权纠纷928起,为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4.05亿元;县法院同时受理花样侵权诉讼1400多起,调解结案1100多起。中国轻纺城先后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首批“诚信市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全国首个专业市场类“版权保护示范基地”,20139月又被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授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纺织品花样版权的大力保护,为该区产业创新升级注入了极大的激情。截止2013年底,中国轻纺城市场群实现总成交额1105.03亿元,同比增长13.53%,首次迈入“千亿俱乐部”行列,被评为“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百强”。与此同时,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也突破了一系列瓶颈性问题,总结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

二、实施花样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瓶颈

1、原创依据难以鉴定。由于花样并不具备商标那样的显著性,加上难以提供能证明原创性的凭证,使非花样版权原创者凭买来的试销小样就可依样画葫芦制作设计稿,再杜撰作品创作过程等就可获得版权登记,导致剽窃登记、恶意抢登、异地注册等现象有机可乘。在抢登成功后向原创者索赔的现象也一定程度存在,扰乱了市场秩序,也违背了花样登记的初衷。

2、侵权证据难以固定。花样版权持有者在发现侵权行为发生后,目前取证方式主要是两种。一是公证取证。公证能起到很好的固定证据的作用,但公证处的费用按侵权人为单位计算,每人收费3000元,费用较高,造成维权成本增加。不涉及恶性侵权,经营户一般不会采用这种方式。二是行政取证,即接到举报后,由花样版权登记保护办公室的人员到现场对涉嫌侵权商品实施扣押,固定证据。但由于门市部所摆放的往往只是一点样品,数量极少,也极易转移。双休日、节假日更成为监管的盲区。

3、盗版行为难以界定。花样盗版的认定需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目前尚没有专门的裁定机构,通常在发生花样侵权纠纷时,仅靠双方当事人的自我辩解或行业协会相关人员的主观判断。无论是行政认定还是司法调解,都缺少有效的相似度认定标准,难以辨别是原创还是仿冒,因此绝大部分案子只能以调解和撤诉两种形式结案。以2009年为例,柯桥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的108件案件中,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占总数的90%以上。

三、加强花样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

1、探索人性化的“原创”救济路径,畅通转让渠道

一是开发花样公共图型库。加强省市县(区)一体的简单花样公共图型库网站的开发,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免费开放。对大众化、简单花样设计列入公共图型库,并随时代发展不断更新。该类花样不能申请版权,人人都可使用,可以避免动机不纯者大量抢注花样造成大众无法开发和使用的问题,为市场留出发展空间。二是保护在先使用权利。由于花样版权登记难以证明其原创性,因此,针对是否剽窃登记等的纠纷,适用在先使用原则。被抢注者只要提供能证明其使用在先的依据,即可取得救济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三是创设版权交易平台。由于纺织面料花样受时尚流行性影响较大,很多花样在版权登记以后不久就不再受市场欢迎而面临淘汰,大量花样登记后被束之高阁。闲置花样也是宝,解决花样闲置,可以创设花样版权交易平台,鼓励花样版权持有人对闲置花样转让,盘活“沉睡”资产。四是形成跨区域联动机制。针对异地注册等问题,加强国内各轻纺市场间的合作,建立花样版权保护的绿色通道,探索针对涉及多地市场的花样侵权行为,支持异地受理投诉,支持互为协查取证,并统一处罚尺度的合作机制。浙江绍兴、江苏南通、山东潍坊、广东佛山四大纺织品集散中心已于20104月签约《四地纺织品市场版权保护与合作协议》,出台《浙苏鲁粤四地纺织品市场版权保护协作联合体工作实施细则》,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2、健全全方位的“侵权”监管体系,保持高压态势

一是寻求有力的法律支撑。《著作权法》有禁则,罚则不足,惩戒力度不强。事实上,从2000年到2008年的将近9年间,柯桥区竟无一起因花样侵权被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案例。因此,该区工商部门大胆借助《反不当竞争法》、《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规章中对“知名商品”的保护条款,把中国轻纺城规模纺织企业的纺织面料产品,按一定条件和程序认定为“知名商品”,把经过著作权登记的花样版权,作为“知名商品”的装潢、装饰,加以区分和保护。而对于无法通过特有包装、装潢和“美术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保护,且具有独特纹路、纱线规格的素布、坯布等,引入商业秘密保护,以弥补原来单纯的知识产权保护不足。二是强化维权力量建设。由于县市(区)一级大都没有专门的版权行政机关,体系不完备,监管力量不足。因此,一方面可以由省版权局授权,以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办公室为牵头单位,组建由文化部门、市场监管、公安等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突破单一部门的执法权限和力量不足瓶颈,发挥“打假”主力军作用。另一方面,积极引导规范经营户联合打假队,聘请律师援助团,培育市场化运作的花样版权维权中介机构等方式,在维权上发挥生力军作用。三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受理热线。一方面通过搭建优质完善的受理服务平台,便于经营户在发现侵权证据时,能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反映,寻求援助;另一方面可以由政府出资或行业协会筹款等方式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普通消费者以及侵权企业内部员工主动检举,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有利于提高部门监管效率。

3、制定权威性的“盗版”界定标准,设计约束机制

一是设定侵权认定标准。2013年,柯桥区出台了国内首个花样版权相似性侵权认定标准,并上升为政府规范。依据主题花型、附属花型、花样风格、表现手法、图案元素构成层次顺序和底图等6个核心依据,按照行政评审、专家评审占60%和行业评审、大众评审占40%的比例对花样相似性进行评分,综合相似度大于等于70%时即认定为相似花样。《标准》虽不直接具有法律评判的强制力效力,但评审结果可以成为相关法律法规职能部门评判甄别的重要依据和参考,为判断两个花样是否完全一致、相似提供了极大的技术支持,有效破解了“疑似相似”带来的仿冒、侵权认定难题,目前正在申请专利。二是推行黑名单曝光制度。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让“盗版”者寸步难行。在市场醒目处或网站设置黑名单公示平台,对屡教不改、严重侵权的商户和代办中介机构,纳入“黑名单”予以曝光,违法被行政处罚的还要输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完善制度约束为保障,有力推动诚信经营,优化整个营商环境。三是倡导印染行业把关制度。通过引导印染行业协会等组织,建立行业准则,定期向会员企业发布侵权黑名单和已登记花样,加强盗版预警,拒绝为盗版行为提供便利。相关企业在按客户要求印染加工已登记花样时,需向客户索取身份信息、花样登记凭证等材料,并做好留样、印染数量等登记。如违反规定,为侵权行为提供加工便利的,在行业内部予以惩戒。造成民事诉讼的,应根据连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