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创新农贸市场管理模式是进一步深化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实现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根本途径。本文从温岭市农贸市场管理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组建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的构想,对公司组建必要性、组成形式、管理模式以及运行模式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对政府部门在公司组建中的定位和职责做了简要分析,为温岭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农贸市场 改造提升 长效管理
前言:自2011年启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温岭市已有10家农贸市场完成改造提升,其中4家成功创建省级文明示范农贸市场,2013年又有11家农贸市场列入改造计划,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3年是“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但并不是结束之年,巩固已有成果,并进一步构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是深化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必由之路。
一、温岭农贸市场管理现状
(一)温岭农贸市场基本情况
目前,温岭市共有各类农贸市场113家,其中农批市场4家,农贸市场20家,农村市场89家,摊位总计17459户,营业总面积达20万平方米。从投资主体分析,政府(国企)投资(独资或参股)市场12家,村集体投资(独办)市场87家,老人协会集体投资市场11家,社会投资(个人投资)市场3家。在已完成农改提的10家市场中,政府(国企)投资市场为6家,集体投资4家,其中1家为私人承包;而拥有完善市场管理队伍的仅有3家,其余或缺乏管理或无人管理。由于政府投资市场拥有相对较完善的市场管理队伍以及较为成熟的市场运营手段,前期农改提以政府投资市场为主,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温岭市农村集体投资市场占比达86.7%,并以自主经营为主,这也是后期改造提升工作的重难点所在。
(二)温岭农贸市场管理模式
温岭市农贸市场管理模式目前大致分为三种:一是自主模式,即由投资者管理,谁投资谁管理,如由村集体投资的大部分农村市场以及政府、国有企业投资市场。其中部分政府投资市场采取公司化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注重企业规范发展,有经济大局观,但对市场管理不在行;另有部分国有企业投资(参股)市场的管理则比较专业化,这种管理模式表现在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发展规划等各个方面都有系统理论和专业管理人员,管理主体主要是市场开发中心等专业运营机构;而90%村集体投资市场由村委自行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基本属于无管理状态。二是托管模式,即将市场承包给私人,市场投资者收取承包费用,承包人自负盈亏,占集体投资市场的10%。这种管理模式表现在市场基本没有管理制度和规范管理能力,业主急功近利,希望在最短时间获得最大经济效益,哪怕牺牲市场长期发展能力。这种特殊的管理主体主要是一些凭借关系承包了无力管理的村集体农贸市场的私人。三是代管模式,即市场聘请管理团队进行管理,支付管理团队薪酬,市场自负盈亏,这种管理模式较为少见。
(三)温岭农贸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温岭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已历时近三年,由于缺乏长效管理机制,正逐步陷入边创建边整治的怪圈。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场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偏低。集体投资市场严重缺乏管理,甚至已完成农改提的市场仍处于无人管理状态;政府投资市场虽优于集体投资市场,但缺乏专业性。二是管理履职不到位普遍存在。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场内占道经营、乱拉电线情况普遍存在;触摸屏、检测室以及信息系统正常使用率不到一半(根据市工商局6月份对19家市场抽查结果)。
二、组建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的构想
农贸市场能否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关键在于有效的市场管理,而有效的管理在于优秀的管理人员和长效的管理机制。创建新型的农贸市场管理模式——组建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促进农贸市场管理市场化和专业化,是对农贸市场管理在体制上的探索。
(一)组建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的必要性
专业化是促进农贸市场良性发展的保障,也是巩固和提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成果的有效途径。组建专业的农贸市场管理公司一是可以完全解决好“门外汉”对农贸市场经营管理重收益而忽视市场长远发展之弊端;二是有利于农贸市场相关监管部门从多点指导、多面监管转变为单向指导、单向监管,降低行政部门监管风险,提高农贸市场监管效率;三是有利于政府对温岭市农贸市场的规划以及规范化管理责任的落实,构建温岭市农贸市场管理一体化的格局。
(二)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组成形式探讨
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以市场化运营为特征,由政府引导国有以及社会资源组建专业管理公司。目前,社会资源在温岭市农贸市场管理领域较为缺乏,在温岭市113家农贸市场中仅有3家为私人投资;而温岭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则具有明显优势。其一,目前有5家农贸市场由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投资管理,其中包括温岭市首家成功创建的省级文明示范农贸市场(温岭大溪中心菜场),其具有丰富的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经验;其二,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具有充足的人力资源,不乏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其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公益性、民生性以及社会性是农贸市场显著的三大特性,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作为国有企业,其国有性质更能够有效确保三大特性,打造真正的民生工程;其四,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与工商部门有较深的历史渊源,而工商部门作为市场主要监管部门亦是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主要推动者,因此基于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组建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在业务指导以及政策执行上具备较大可行性。
为避免产生一定程度的垄断,应以温岭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为基础,多元化吸收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市场协会)以及社会资源的进入,组建由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占主导的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
(三)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管理模式探讨
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针对不同农贸市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一是对于现属政府投资(参股)以及今后由政府投资修建的农贸市场采取托管或代管模式,实现建管分离,政府(以及其他投资者)作为农贸市场产权所有人,场内摊位、门面产权不分流,其管理权移交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由于是政府投资,因此比较具有现实可操作性。二是对于目前为托管模式的部分集体投资市场,与私人承包业主开展竞争,争取托管权;由于私人承包以利益为第一目的,因此需要与当地村委及政府做好沟通和协调,并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三是对于大部分自主经营的集体投资市场,通过政府引导,村集体作为农贸市场产权所有人,以托管或代管方式获得经营管理权,具体方式视市场情况而定。四是对有自主管理要求的集体投资市场,由政府与村集体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整改后达不到目标要求的移交给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进行统一经营管理。
在目前农贸市场管理的三种模式当中,托管模式将最有利于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工作的开展并最大限度激发工作积极性。
(四)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运营模式探讨
在设定组成形式以及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的有效运营是落实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的关键。一是建立温岭市农贸市场管理库。对纳入公司管理的农贸市场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对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实行分类管理,对城镇市场与农村市场实行分层管理,区分不同管理层级(如A类为城镇中心市场,B类为农村中心市场,C类为农村集贸市场),实现差别化管理。二是建立完善管理人才库。对管理人员实行梯度培育,获取相应资格并管理相应层级市场,并可实行管理人员轮岗制,促进低层级市场管理水平的提升;同时为充实市场管理人员队伍,农村市场可吸收、培训市场原有管理人员进行常规性工作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当地驻村干部以及大学生村官工作积极性,或可实行聘任制。三是健全规范管理制度。结合分层分类管理要求以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要求,对市场管理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管理要求等予以明确,制定规范的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四是构建大农贸管理格局。建立温岭市农贸市场基础数据库和动态数据库,可基于浙江省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平台构建温岭市农贸市场管理平台,实现温岭市农贸市场管理网络信息一体化;在此基础上实现温岭市农贸市场价格实时监管,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动态监管,并可进一步推动大型农超、农市对接,在实现食品溯源的同时实现让利于民。
(五)试点开展探讨
政府投资(参股)市场在推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工作中发挥了排头兵的作用,在已完成农改提的10家市场中有6家是政府投资(参股),而4家省级文明示范农贸市场中3家为政府投资(参股)。因此,在农贸市场专业管理公司介入温岭市农贸市场管理初期,应当选择具备较好基础的政府投资(参股)市场开展试点,而在选择试点数量上以少量为宜,在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后可逐步推广。
三、政府部门职责定位的探讨
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的组建将能够极大地推动温岭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然而这也将在很大程度上打破原有利益格局。如何平衡各方利益,顺利推动组建,政府将起到决定性作用。
政府应通过设定组建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的标准,实行全社会招标的方式,将农贸市场以收购、租赁、承包等方式过渡给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政府与专业市场管理公司签订管理责任书,以日常性、临时性和年度性结合的考核方式,对其责任履行情况与资金、主体挂钩,实现政府对专业市场管理公司管理的约束力。最终形成由政府设定考核目标,由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由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的大农贸管理格局。
(一)设定组建标准
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组建标准的设定将在一定程度上筛检组建对象,从农贸市场管理资质、管理人员配备以及已有管理成效等方面予以设定。
(二)引进技术资本
相较于杭州等农贸市场发达地区,温岭市农贸市场管理在技术上存在劣势,在以本土公司为主导的前提下引进成熟的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才,尽快提升管理水平和能力;在资本引进上,吸收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具有较强实力的社会资本参与组建。
(三)制定引导政策
将农贸市场以收购、租赁、承包等方式过渡给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是专业公司组建的重点所在,这个过程必将产生诸多阻力,因此最需要在政策制定上予以引导和支持,将此纳入地方政府考核目标体系能够极大推动过度的完成。
(四)建立激励机制及资金支持
农贸市场公益性、民生性和社会性这三大特性决定了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目的,而大农贸格局下必然有为数众多的农贸市场尤其是农村农贸市场在一定阶段经济效益低下,如若仅由专业公司承担必不利于发展,因此政府应划拨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同时在考核机制中应明确奖惩制度以及退出机制,确保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将管理切实落实到位。
四、小结
由于缺乏实践经验,组建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存在较大缺陷,并且在现阶段改提侧重考核过关,硬件为主的大环境下,成为重点关注对象甚至政策选项有较大的难度。然而专业农贸市场管理公司的组建这一构想并没有局限于对市场监管手段、市场举办者以及经营者管理的探索上,而是对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在体制上的探索,这必将对现有农贸市场管理机制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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